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量: 次
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021]第4号
一、鉴定机构: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鉴定职业(工种,级别):
焊工(初级、中级)
三、鉴定范围:符合条件的我校学生及社会人员。
四、鉴定时间:拟定2021年6月19日
五、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初级收费190元,中级收费240元,高级收费300元。
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4日
八、申报条件办法及要求:
1、具备高技、中技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学历者,在校学生已经学习完成本专业相应职业(工种)课程,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且年龄满16周岁,可申报本专业相应职业(工种)中级职业资格鉴定。
2、具备以上申报条件者,可申报参加鉴定考核。
3、鉴定报名采取自愿原则。申请参加鉴定的学生需提供小2寸红底照片1张(社会人员2张),以上材料须在2021年6月1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到鉴定所。鉴定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九、报名咨询:
联系地点: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校内办公楼一楼107)
联系电话:0416-7915600
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