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6 浏览量: 次
1、对高层次高校毕业生给予安家补贴。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对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安家补贴;对毕业3年内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对“双一流”高校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安家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负责部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级人才服务科 电话:0416-5055161)
2、对在锦租房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居住补贴。对在锦租房和其他形式居住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毕业年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给予居住补贴,每人每月依次为700元、500元、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在锦租房的驻锦高校及锦州籍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负责部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高级人才服务科 电话:0416-5055161)
3、对驻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内家庭困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元。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就业创业的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烈士子女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负责部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科 电话:0416-5055223)
4、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负责部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创业指导服务科 电话:0416-5055132)
5、对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我市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帮扶力度,对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
(负责部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 电话:0416-5055131)